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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李希书记的一封公开信

时间:2024-02-27 11:06:32 作者:张长泉 来源:举报投诉

  ——实名举报北京市住建委原重大项目处处长李延军和原中铁16局城市规划设计院院长、中铁16局集团城市建设公司副总经理党伟华违反廉政、道德纪律,收受贿赂,欺骗群众一事

尊敬的李希书记:

  您好,我是家住北京市西城区的张长泉。今以公开信的方式向您实名举报北京市住建委原重大项目处处长李延军和原中铁16局城市规划设计院院长、中铁16局集团城市建设公司副总经理党伟华严重违反党规党纪,存在廉洁、道德问题,非法收受包工头汪国马提供的礼金、服务,参与营利经营,欺骗群众,致使群众要账无果。具体内容如下:

  1.汪国马在通州宋庄运营一家会所(小堡贵点艺术空间北面2层白楼)免费给李延军、党伟华提供服务,供他们免费吃喝玩乐、宴请亲友,总计服务花费达伍佰万元。还曾派其合伙人沈自龙免费帮李延军家房屋装修花费20万元,并以李延军家孩子读书、老人看病住院等名义向李延军多次赠送礼金。其还曾以孩子入学等名义向党伟华赠送礼金,光是孩子入学时就赠送礼金十万元,党伟华对所赠钱款、财物全部收下。

  2.2021年1月31日,汪国马在北京市华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给党伟华买了一辆宝马车,汪国马交了2万元定金,并将党伟华原来的一辆马自达3开回自己家。让我亲戚陈迪升交付了购车尾款422300元、保险费9143.59元、购置税37876.10元,469,319.69元。汪国马说为了好记账,向陈迪升借款470,000元。后来在2021年2月1日汪国马还款200,000元,剩下的270,000元就打了借条。陈迪升手中有当时的收据和发票照片、车架号、销售交易单等内容可以作证。

  3.2020年4、5月份李延军还曾把400多万元现金用皮箱装好交给汪国马,由汪国马通过他控制的三河市汪龙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向三亚某处汇款。2020年7月汪国马再次向我亲戚陈迪升借钱时,陈迪升说可以先用李延军存在汪国马账户的钱,汪国马说李延军的钱转去海南买房了,以上内容是汪国马亲口跟陈迪升说的。并且陈迪升亲眼目睹了李延军交给汪国马装钱皮箱。

  4.包工头汪国马与李延军和党伟华三人协商达成一致:汪国马出资,李延军和党伟华为其提供项目,项目完成后按比例分配营利。在李延军和党伟华的协助下汪国马先后用北京盛昌宏商贸有限公司(汪国马法人)、北京创立鑫阳商贸有限公司(汪国马合伙人沈自龙法人)、安徽省京源劳务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承包中铁十六局(涞水ZHY-31085-1项目);用北京弘艺丰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与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签了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安贞东方医院项目,三人约定项目完成后按比例分得营利。李延军、党伟华二人收受汪国马提供的好处、服务并为其提供便利,协助其拿下工程项目后等待分钱。

  以上是李延军和党伟华二人违反廉洁纪律行为,除此以外,二人还违反道德纪律,欺骗群众。

  2020年7月份建筑包工头汪国马和我说他手上有办公设备,想和我合作做一个打印项目蓝图的生意,2021年汪国马又一次找到我,问我是否要参与到这个项目中,并在4月份介绍我认识了原北京市住建委重大项目处处长李延军和原中铁16局城市规划设计院院长、中铁16局集团城市建设公司副总经理党伟华。

  党伟华提出其曾任规划院院长,熟悉建筑规划蓝图、标书等打印、速印业务,哄骗我称让我购买门面、添置设备和人员,然后他介绍规划院人员将蓝图等拿到店内进行打印、速印,一年营业额可超过600万元。同时,他和李延军还让我在速印店旁配置一家会所,称他们可以在会所进行吃饭、招待,以此来给速印店拉项目。经过多次协商,我们谈好四方入股,每人各占25%的比例各获25%的盈利,李延军和党伟华不出投资款,只利用他们的职位拉客户,由我和汪国马出资,就这样李延军和党伟华参与到了我们的营利经营活动中。

  李延军指定了一个他家附近的地方作为门面,称方便他日后使用。2021年5月,他们确定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16号院4号楼102室底商当做我的办公室对接中铁十六局、中建八局办公设备。一楼是我的办公室,进行速印、打印等工作,二楼由汪国马负责办会所,汪国马让我先帮他垫付了他的出资份额,于是我便支付了押金、房租、装修等费用共计869,537元,其中装修队伍是由汪国马从涞水调来其合伙人沈自龙负责的。

  2021年8月1日至9月13日会所的运营费用是由汪国马付的,9月13日之后汪国马称其既要运营通州会所还要运营我们的会所,且还有其他项目工程要干,费用过大资金周转不开。李延军就找到我,劝说我接下会所,继续运营会所,此时李延军和党伟华还未拉来任何所谓的项目,因不想那么多的前期投入白费,也抱着李延军和党伟华能按约定拉来客户、项目回本的打算,便按李延军劝说的接下了会所运营工作,自此我便同时经营1层的打印办公和2层的会所服务。

  此后在会所家具等方面还花费96,594元,2021年9月13日-10月7日花费共118,530元,10月份花费33,220元,11月份花费38,390元,12月份花费19,615元,每次花费都有记账记录。在此期间会所曾接待李延军、党伟华二人客户、朋友各种来访,包括北京市住建委、中建八局、中铁16局、部队人员等,我在运营上共计又垫付267,959元。只见花销越来越大,但是李延军、党伟华二人始终没有如之前说的那样拉来打印、速印业务,我便多次同李延军进行协商,提出:要么就尽快按当初约定的拉项目来营利止损,要么就想办法找钱交一下房租,而李延军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不予处理。在我多次找李延军协商后,李延军不仅没有解决问题还不断让我继续投钱运营会所,我难以负担,便没有再续交房租,只交到了2022年5月。

  2022年6-7月,房租到期后我便打算退房,拿回押金减少损失(押金3.25万元)。李延军又一次找到我,说自己还想用这个地方进行经营活动,他找来两人名叫张明和邱禹,说他们会帮我凑房租,由他们来交房租就行,再给我50万作为补偿让我退出会所项目,为了减少损失,我便同意了这个请求。但这二人只拿了十万给我,并没有给我所谓的50万元,此后房租他们也是催我先垫付,我便只得先行垫付了333,750元,他们在此后再没有给我任何钱。之后,李延军、党伟华一行人就跟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又开始带人来会所免费吃喝,我管他们要钱,他们都说没有钱、不给钱,我便更换了门锁,禁止他们过来免费吃喝。截止到更换门锁时,我一共被李延军、党伟华哄骗在金沟河门面投入共计2,331,546元。

  此后,我多次找到李延军、党伟华、汪国马三人要求他们支付我垫付的费用,李延军和党伟华二人却出尔反尔声称和我没有任何往来,汪国马则始终以账面紧张为由,进行躲避。2022年10月我再次找到李延军协商,他不仅不承认此前项目、会所等事宜,还直接威胁称自己在任期间在公检法认识了很多朋友,他就算在我这白吃白喝我也没法怎么了他。

  后来我才了解到党伟华提到的规划院有自己的打印设备,规划院的蓝图、标书等从来不需要拿到外面进行打印、速印,都是在自己单位就完成了。党伟华作为原规划院院长,不可能不知道这些情况,而李延军和汪国马二人作为党伟华的合作人对此也知情,他们三人在明知此情况下仍以开设速印店为由拉我入伙,之后又哄骗我运营会所,不断为他们及他们的客户、朋友提供免费吃喝及服务,属于严重道德问题,严重违规违纪。

  综上,李延军和党伟华二人收受汪国马提供的礼金,接受其免费提供的吃喝玩乐服务,为其工程项目提供便利。同时,李延军还利用汪国马转移资金购买房产,党伟华接受汪国马赠送的宝马汽车,李延军、党伟华二人行为属于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有违廉政纪律。同时二人还和汪国马约定项目完成后,按比例收取营利,属于参与营利性经营,违反国家对公务员行为的规定。在此之中,李延军、党伟华更是利用群众对国家公职人员、国企领导的信任,骗取借条,致使群众要账无门,属于严重道德问题。

  以上内容有:微信聊天记录、视频、录音等为证。我恳请纪委部门、领导能严肃调查相关事件,保护国家公务员、国企工作人员的良好信用、形象,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督促相关人员赔偿我被骗取的损失。

举报人:张长泉

联系电话:13651199245

2024年2月27日